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口袋学院网 2024-05-14 07:5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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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一、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有哪些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2、1、监事会会议应当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

3、2、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4、3、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

5、4、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不能履行职时,还可以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6、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7、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8、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9、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

10、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1、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3、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4、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15、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16、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17、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18、二、监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是怎样的1、监事会决议是多数通过原则,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19、监事会表决事项实行“一人一票”原则。

20、2、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

21、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

22、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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